·《长江航运七十年》连载·第一章 百废待兴 第二节

第二节 长江航运业的整顿与发展


一、全力恢复长江运力

为迅速恢复和提高长江运力,沿江各地采取边打捞沉船、边修旧船、边建造新船的办法,保证经济建设和支前军运的需要。国民党军队撤往台湾时,征用招商局船舶280 133.65吨,占总数的75.23%;留下来的10余万吨船舶,大多技术状况不良、设备陈旧。上海接管32艘江轮,可航行船舶仅9艘;民生公司原有船舶97艘,虽多数留在长江,但吨位较小且陈旧。

国民党军队撤退时将一艘1 200吨的船凿沉在苏州河,妄图堵塞上海港;江阴要塞航道、吴淞口,以及上海港码头均有大量沉船。19496月,上海市军管会航运处集中有经验的公、私营打捞公司和厂商,聘请专家,调集技术人员和设备,打捞黄浦江及长江下游的沉船。9月,中原临时人民政府交通部指定华中航政管理局、汉口航业协会、招商局汉口分公司等单位组成华中打捞委员会,打捞安庆至宜昌的长江沉船。195012月,《长江区沉船打捞暂时办法》公布。上海、武汉两地打捞沉船与清理河道同步进行,共打捞“江新”客货轮以及油轮、拖轮、海驳船共10余艘。19501952年,长江区航务局改建干线船舶达55艘、20 272载重吨。华东局建造163.14千瓦和108.78千瓦的拖轮50艘,民生公司建造147千瓦的“奎峡”、“巴峡”两艘拖轮,新建500吨油驳4艘。

19501952年,经打捞沉船、修复旧船和新建、改建船舶,长江船舶运力大幅增长。三年间,长航局新建船舶70艘,3 920载重吨、778载客位,其中拖轮37艘、8 996.4千瓦功率;驳船21艘、3 250载重吨。云南、四川、湖南、湖北、江苏等5省新增船舶运力达83 914载重吨。

 

二、恢复和发展国营航运经济

新民主主义五种经济成分(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并存,是国家当时的经济结构,也是长江航运业的基本结构。解放初期,长江船舶运力以私营为多数,公营只占总吨数的45.30%;运量,则以公营为多数。195057月,汉口公营船舶进出口货物总吨数,分别为54.51%71.88%。为发展和壮大国营航业,重点建设川江航线上的运力。上海接管的1300吨小轮修复后,命名为“江岳”轮,于19491215日首次由南京直航重庆,成为川江上第一艘国营客货轮。后又将接管的几艘旧军舰进行修理并改装成适航川江的客货轮,分别命名为“江渝”、“江发”、“江庆”、“江展”及“江万”轮;把国民党欲劫往台湾的“江和”轮在上海修理后开进川江,成为川江国营最大客货轮。上海招商总局将7艘“华字”登陆艇也投入川江。川江国营运力增加到8 000吨。

195212月,国营航业成为长江航运的主体,有客货轮、货轮、拖轮、驳船共计392艘、92 039载重吨、22 859.972千瓦。

 

、整顿和扶持私营航运业

长江干线各主要港口及私营航业的整顿大体分为三个阶段:19491950年上半年为整顿恢复阶段;1950年下半年至1951年上半年为组织改造阶段;1952年为“五反”和民主改革阶段。

1950年初,长江航运私营公司有280家,职工2万余人。由于长期受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及封建势力的压榨,内部成员复杂,船舶年久失修,营运逐渐萎缩,亏损严重。针对私营航业经营困难的情况,各地人民政府和国营企业给予多种用途的贷款。三年中,贷款达95.57亿元(旧币)。私营航业在政府和国营航业的大力扶助下,大部分私营公司渡过难关,经营得以复苏。

1950年初,长江区航务局公布《整理轮船业暂行办法》。汉口、长沙、南京3港原有大小轮船公司178家,登记后被整顿为129家,取缔49家。户数虽然减少,但质量提高了。针对私营航业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各地政府进行严历打击。各地航运主管部门对私营航业实行“三统管理”,即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国营轮船业统一承揽货再按比例分配给私营轮船业承运;私营船舶纳入国家计划,基本消除私营航业选航次、挑货载、争航线现象;运价统一阻止了私营航业任意压价抬价、牟取暴利的行为。

招商轮船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较早按照公私兼顾的原则实行货源分配。 19498月,上海市组成拖轮铁驳、上海市汽船业及长江航轮等联营处。19501951年,先后成立申沙、专沙(今如东县境内)、申通线航轮及申汉湘轮等联营处,南京市成立南京轮船、金陵航业等。芜湖市的4户私营轮船也组成永安轮局联营处,镇江、安庆等地的私营轮船也组成联营处。19501月,武汉市组成大同、民建、四联、江汉、东南、建航等6个联营处;19513月,5家私营轮船公司组成联汉轮船联营局,11家公司组成联合办事处。苏州地区55户私营轮船业中,联营户数占总数的18%、船舶的35%、资本的33%、从业人员的38%19504月,大达轮船公司、大通轮船公司、联义轮船公司及大达和大通联营处等私营航业成立私营合营长江轮船公司,81日开业,首创长江区私营合营之先例。1952年,私营合营上海内河拖驳运输公司成立。19513月,汉口私营航业4家公司组成私营合营江汉轮船局。

 

、调动和发挥木帆船业作用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造船工业落后,运输工具多为木帆船。1949年,江苏省拥有木帆船37 245艘、391 073吨位,吨位约为机动船的140倍,完成货运量为轮船的7.6倍、周转量为轮船的2.6倍。四川省有木帆船18 450艘,总吨位44.8万吨。1950年,湖北省有木帆船35 552艘、287 622吨,货运量89.2万吨、周转量2亿吨千米,分别为轮船运量的9.9倍和周转量的12.5倍。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充分利用木帆船有其重要意义。

国家对木帆船实行“充分利用”、“保护和扶植”方针。1950年,航运主管部门对木帆船进行丈量、登记发证,固定船籍港,执行船舶签证制度,并对木帆船驾长进行考核,加强管理。1951年,统一木帆船运价,既保证船工收益,又防止淡季跌价竞运、旺季哄抬运价。按照“互助合作化”精神,组织木帆船走集体经营道路。其组织形式,一是木帆船运输公司,民办公助;二是联合运输社,船民自愿结合,当地航管部门直接领导或派员协助工作。

三年恢复时期,长江水系广大木帆船运输户在支援解放战争、支援城乡经济发展,特别是支援偏远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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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黄强,笔名常杭,著名长江诗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湖北省作家协会委员,长江作家协会主席,博士,研究员。曾任武汉水运工业学校校长、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等职。长期致力于长江文化建设,著有《大江放歌》、《大江神韵》、《大江印象》、《大江经纬》、《诗情画意说长江》、《诗赋长江万古流》等诗文集,以常杭、黄山、天方、江月等笔名公开发表诗词作品3500篇,曾获湖北音乐最高奖“金编钟”奖、湖北省行业歌曲创作一等奖等。近作《长江组诗》、《长江组歌》、《长江十赋》、《长江,我的母亲河》、《诗情画意说长江》、长篇小说《雪云顶上》、《又见红叶》(与羊角岩合作)等影响较大;主编出版《中华长江文化大系》、《中华文化系大江(丛书)》、《长江诗词三百首》、《长江航运七十年》、《放眼澳门诗词选》、《当代长江航运发展史(丛书)》、《长江航运文化》、《长江儿女》、《跨世纪的长江航运》等长江文化专著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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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孙新华,笔名新华,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72年参加工作,在部队和公安战线工作多年。1994年起先后担任芜湖港务局局长、党委书记;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以及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总裁等职务。先后荣获全国自主创新优秀企业家、中国海员工会全国委员会金锚奖、中国港口十大风云人物、交通部人事部全国劳动模范、长航十大杰出人物、安徽省改革开放三十年三十人等称号。长期致力于长江港口文化建设,成果丰硕,成为全国交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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