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运七十年》·第三章 雄姿初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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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跃进反迷失,调整提高正此时。

条块结合齐会战,长航试办托拉斯。

港区沿线星罗布,船舶飞梭水上织。

航道群英光耀月,巨轮添翼展雄姿。

 

按照中央制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长江航运同全国一样,掀起“大跃进”热潮。“放卫星”、“大会战”冲击了长江全线一条链和专线运输秩序,导致事故频出、比例失调,沿江各地将木帆船运输合作社改为水上人民公社或高级合作社。面临三年自然灾害严峻考验和急躁冒进带来的严重问题,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长江航运迅速贯彻《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恢复运输生产秩序。

这期间,长江航运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坚持勤俭办企业、勤俭办一切事业,大搞技术革新、技术革命。1958年毛泽东主席视察长江,发出长江航标电气化的指示,芜湖至重庆段率先安装电气化航标灯。1965年,长江航运试办“托拉斯”,破除条块分割、实现全线联合,运用经济手段管理企业。长江第一座机械化煤码头芜湖港裕溪口作业区建成投产。长江航道、港口、水运工业布局基本确立,并开始大规模建设,长江航运在探索发展中初展雄姿。

第一节长江航运干支流管理体制的变化

 

一、干线部分港航下放地方管理

195610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草案)》。1957913日,交通部指令长航局上海分局与江苏、安徽两省就船舶港口下放问题进行协商。129日,交通部向国务院第六办公室上报下放办法:跨省航线仍由长航局管理,省境内短途航线和小港则交江苏、安徽两省分别经营,苏北航线交江苏省经营管理。

195841日,港航下放开始试点。下放苏、皖两省航线17条,港口20个,船舶97艘。各类人员1 585名,资产净值836万元。610日,交通部党组向国务院上报《关于体制下放意见报告》,提出将长江干线部分港、航下放沿江各省。61528日,在武汉召开长江航运体制下放会议。沿江各省市交通部门与长航局及各有关港、厂,达成长江干线部分港航下放及交接事宜协议。部分港航下放后,实行以地方为主、中央为辅的双重领导。凡属全国性、全区性的规章制度由交通部统一制定,由长航局监督管理。港口调度、基建、财务、人事、劳动工资、福利等由地方管理。港口发展由各省市统一规划,报中央审批。年、季、月的干线运输计划由各港报送长航局,由长航局协调平衡。运输方面,凡跨省大宗计划运输仍由长航局承担;省境内物资、旅客运输与跨省小宗运输由地方负责。

长航局机构亦相应作较大调整。原25个直属单位缩减为12个直属单位,并精简人员。同时,沿江各省市本着“依靠地方、发挥地方积极性”的原则,将原属省市直接经营的部分航线、港口与船舶下放专区、县镇乃至人民公社。当时四川、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省港航企业均层层下放,实行以地方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

通过这次调整,交通部对长江航运集权过多的状况有所改变,地方办航运的积极性得到发挥,加强了区间的短途运输,较快解决了港口设备、库场及装卸力量不足等问题,缓解了“大跃进”中大量物资压港的被动局面。特别是一批浅水船舶进入支流,对加强农用物资运输、促进城乡物资交流起到积极作用。但由于下放工作过急、过多,加之仅仅是管理权限下放,原干支分工关系被打乱,加剧了干支流航运矛盾。港口下放后,中央下达的港口计划投资,大都未能如数用于港口建设,造成港口建设欠账,港航比例失调。体制下放还造成政出多门,商务等业务规章制度不一,运价、港口计费不统一等。这在当时国家仍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实施干支流部分港航层层下放,客观上干扰了长江航运生产和建设的有计划进行,使长江航运在宏观管理上出现混乱。

 

二、对部分港航实施双重领导

196112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调整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强调经济管理大权应当集中到中央、中央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715日,《中央关于改变部分交通运输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体制的通知》决定长江干线重点港口重庆、万县、宜昌、汉口、黄石、九江、铜陵、芜湖、马鞍山、南京等10个港口,改为以交通部管理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8月,交通部及长航局分段(上、中、下游)、分级(管理局、分局、港口)接收。重庆港和万县港由重庆分局代表长航局接收;宜昌港、汉口港和黄石港由长航局接收;九江港、铜陵港、芜湖港、马鞍山港和南京港,由上海分局代表长航局接收,对已收回的10个重点港口,实行以中央为主的双重领导。

19626月,根据《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长航局拟定《关于长江航运企业与地方双重领导分工的意见(草案)》。长航局及其所属各单位是中央直属企业,行政管理实行以交通部为主的双重领导,党务和政治工作实行以地方为主的双重领导,分局党委和政治部门执行以地方和长航局党委、政治部门的双重领导。据此原则,长航局与地方对口局划分了各自的领导范围。这种以中央交通部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相对稳定到1965年试办托拉斯之前。

 

三、调整木帆船运输业的所有制

1958年,全国民间运输工作会议提出民间运输合作社向高级形式过渡,并可转入国营企业。四川、湖南、湖北、安徽、江西、江苏等省的木帆船合作社,先后“并大转公”,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快速向国营航运公司过渡。812月,四川省176个木帆船运输合作社改为113个国营航运公司,共计木帆船2.3万艘,职工约11万人。湖北省558个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均改称“木船公司”(集体所有制),其中9个社并入武汉市运输公司,其余548个大部被组成一县一公司。安徽省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合并组建水上人民公社,少数转为高级社,形成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政企合一的水上运输组织。一般有木帆船数百艘乃至千艘,社员5 000~10 000人不等。江苏省原有木帆船运输合作社250多个,其中高级社33个。全省组织专营水运集体所有制企业和水上运输人民公社62个,高级社19个。贵州省赤水河、乌江、锦江的木帆船1959年初先后并社,改称木帆船运输人民公社。19607月,各社陆续转入所在地(县)的运输公司,过渡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1961年,国家调整木帆船运输业所有制。湖北省当年9月完成调整任务,原92个公司和站、社,除保留19个国营公司和机动船队外,恢复为351个集体所有制的运输合作社(队)。四川省至1962年第三季度,103个国营航运公司退回为228个木船运输合作社,转化木船18 000艘、278 000吨和102 000人,占总数的98%196211月江苏省基本完成调整,除无锡市运输公司过渡为国营外,其余117个转为集体所有制,改造为运输合作社、合作小组、运输站、修理厂等701个,并成立县及大市区联社95个。贵州省也于1963年恢复运输合作社22个,计木帆船625艘和船工3 540人。调整转社过程中,各省市进行财务清理,由国家财政实行退赔。

四、发展军交机构与加强军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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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长江军交运输取得比较稳定的发展

(一)战备动员的起步

19591218日,总参军交部明确“以战备为中心”的军交工作方针。基本点是:搞好战略、战役交通网的规划,编好军交战备方案,加强训练,开展科学研究,提出军事交通体制和编制。确立要准备与敌人早打、大打、打核战争,在几条战线上打,把全部工作立足点放在“打”字上。196393日,交通部提出:“长江是全国水运战备的重点,主要是解决战时的南北渡和东西运的问题。长江水运战备的重点应放在港口、码头、船舶和航道的保障上。”

(二)恢复上海、重庆等航务军运处

1962年,福州军区将九江航务军代处与九江铁路军代处合并,称九江铁路、航务军代处。11月,南京军区将综合性军运处分开,恢复上海航务军事运输处建制,统管全区范围内沿海、长江和内河干线军交工作。19652月,成都军区恢复驻重庆长航军事代表办事处,统管全区长江和内河干线军交工作。

(三)加强军事运输管理

1964年,总参军交部颁发《水路军事运输计划规则》和《水路军事运输工作办法》,军事运输计划实行两级管理。沿线军代处受理部队提出的月度水路军事运输计划,经初审后及时上报军区军交部。军运计划审批后,由总参军交部和军区军交部将批准计划布置装船港军代处,并摘录送交港航部门。运力安排上,主要由沿线各军区军代处与对口航运部门协商,在辖区内解决。各军代处之间作为友邻单位互相配合。

20世纪60年代,在东南沿海紧急战备和对印自卫反击作战形势影响下,长江沿线部队在长江上的行动增多,加上大批部队和国防单位参加三线建设,军事运输比较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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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近照

 

作者简介:黄强,笔名常杭,著名长江诗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湖北省作家协会委员,长江作家协会主席,博士,研究员。曾任武汉水运工业学校校长、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等职。长期致力于长江文化建设,著有《大江放歌》、《大江神韵》、《大江印象》、《大江经纬》、《诗情画意说长江》、《诗赋长江万古流》等诗文集,以常杭、黄山、天方、江月等笔名公开发表诗词作品3500篇,曾获湖北音乐最高奖“金编钟”奖、湖北省行业歌曲创作一等奖等。近作《长江组诗》、《长江组歌》、《长江十赋》、《长江,我的母亲河》、《诗情画意说长江》、长篇小说《雪云顶上》、《又见红叶》(与羊角岩合作)等影响较大;主编出版《中华长江文化大系》、《中华文化系大江(丛书)》、《长江诗词三百首》、《长江航运七十年》、《放眼澳门诗词选》、《当代长江航运发展史(丛书)》、《长江航运文化》、《长江儿女》、《跨世纪的长江航运》等长江文化专著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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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近照

 

作者简介:孙新华,笔名新华,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72年参加工作,在部队和公安战线工作多年。1994年起先后担任芜湖港务局局长、党委书记;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以及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总裁等职务。先后荣获全国自主创新优秀企业家、中国海员工会全国委员会金锚奖、中国港口十大风云人物、交通部人事部全国劳动模范、长航十大杰出人物、安徽省改革开放三十年三十人等称号。长期致力于长江港口文化建设,成果丰硕,成为全国交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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