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评弹·“亲”上加“清”:创建新型警商关系

——湖北省襄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服务民营经济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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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襄阳市公安机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公安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新要求,突出“保障、服务、护航”主题,立足职能、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做实企业服务中心,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受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普遍赞誉。党的十大召开以来,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的重要讲话中关于建立“亲”“清”政商关系的论述,公安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创新“亲”上加“清”,创建新型警商关系

 

一、转理念、强参谋、善执法优环境

1、充分发挥经侦部门主力军作用,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打击犯罪为第一职责、以防范侵害为第一效益、以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衡量标准,转变工作理念,切实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作为经侦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全面提升发现和排除影响经济安全因素的能力,全面参与对各类经济安全问题的处置,全面加强对经济安全派生社会问题的治理。

2、主动参与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切实增强公安机关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的话语权。对于目前高发的非法集资、P2P监管、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积极向市政府提出参谋意见,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情况,组织开展风险企业排查、预警,针对金融犯罪等突出问题组织专项行动打击。

3、服务经济大局,端正执法思想。从服务发展、服务经济、服务企业的高度,认真落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护航发展、打击犯罪与服务企业的关系,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

 

二、执法人性化、打击精准化、服务精细化

1、对各类涉嫌侵害企业权益的报警求助,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查。对一些明显属于经济纠纷或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报警求助,主动为企业指明解决途径;对企业因财产、股权等利益冲突引发的轻微经济纠纷,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依法促成当事人和解;对因股东权益纠纷引发的案件,慎用刑事手段介入,鼓励依法通过调解、民事诉讼解决。

2、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知识产权、高利转贷、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经济犯罪。将逃犯是否被抓获、损失是否挽回作为衡量侦办经济犯罪案件成效的最终标准。

3、以上门走访、定期座谈、送法上门、网络沟通等方式,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主动为企业提供预警防范、报案咨询等服务,指导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加强警务联络、加强信息交流、加强廉洁自律

1、提高主动防控能力。紧紧依托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与银监、金融办、工商、税务、海关、食药监、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关注经济犯罪规律特点和可防性对策的研究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可行性依据。

2、向重点企业、部门派驻警务联络官,提供信息交流、信息反馈、案件移送、重大案件协商、指导防范、法制教育等一体化服务,主动帮助相关单位落实防范措施,信息交流顺畅化、密切化。

3、正确对待和解决“清”与“亲”的关系。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既要热情服务、又要清正自律,牢记廉洁底线,同时履职担当。自觉做到八严禁,严格规范与企业的交往行为。

 

作者简介:孙涛,系襄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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