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留痕·我党诞生的第一个革命法庭(下)

(三)

七里坪革命法庭曾在中国革命遭受重创后陷入低谷,也曾在革命形势好转后浴火重生,红色法治下的人民司法便是从这里的战火硝烟中一步步走来。

在七里坪革命法庭陈列馆展出的一幅幅珍贵照片中,有一组革命法官烈士群体像片令人肃然起敬,他们的名字分别是:张南一、闵丹桂、夏国仪、秦绍勤、戴雪舫等。

图片4.jpg

图为张南一


张南一,原名张香奎,因常穿蓝色长衫打鼓说书宣传革命,被称为“蓝衣先生”,后来干脆谐音“南一”为名从事革命活动,是七里坪革命法庭的首任庭长。1928年3月,患病回家,被叛徒发现告密,国民党军以一个营的兵力到柳林河围捕,把村民押到稻场上,并抓出一老人令其交出张南一,被拒绝,当场将老人枪杀。张听到枪声,挺身而出,喊道:“老子就是张南一,快把群众放了。”张被捕后,敌用铁丝将其肩胛和脚跟穿起来,抬到七里坪监狱。先以重金收买无效,继施酷刑,以烙铁烙全身,又用小刀在身上割划,再往血口上浇盐水、辣椒水,张坚贞不屈。敌便在倒水河滩挖一深坑,以活埋相威胁,问张:“你还造不造反?闹不闹革命?”张答:“老子要造反,要革命。”敌将张的鼻子割掉,双耳割下,再问:“你还造不造反?闹不闹革命?”张仍回答:“老子要造反,要革命。老子死了也不放过你们。”敌割掉张的舌头,将其推下沙坑活埋。1930年,为纪念张南一,县苏维埃政府将七里坪小南门命名为‘南一门’。这是我党最早用法官英烈的名字命名的地名。新中国成立后,红安县委、县政府又将“南一门”所处的街道命名为“南一大道”,以纪念这位法官烈士。“尽管张家烈士家属的牌子在1966年‘文化大革命’时已遭毁坏,但人的信念永远不会消失。直到如今,我每年清明都会带着全家人到伯爷爷坟前烧纸祭拜。我们全家都以是张南一的亲属而自豪,伯爷爷的精神也一直激励着我们,要永远跟党走!”每次提起张南一,年近80岁的张南一的孙侄张克金都一脸神采。

稿定设计导出-20221027-194714 (1).jpg

 图为闵丹桂和国家一级文物《黄安县苏维埃政府革命法庭布告》



闵丹桂,我党最早的共产党员女庭长。她出生于紫云闵家河一个农民家庭,性格刚烈,不畏强暴,成长进步很快,16岁参加革命,加入共产党,参加了黄麻起义。1931年底,选为县苏维埃政府委员长兼革命法庭主席。1932年6月,国民党对鄂豫皖根据地发动第四次“围剿”,一些反动民团与国民党军队相互勾结,制造多起流血惨案,革命遭受严重挫折。在极其险恶的环境下,闵丹桂带领苏区的部分武装,到反动势力最猖獗的区乡去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四区一乡五村村民潘和厚和六村游击队长吕正勇给民团送饭,带领民团对苏区进行包剿,并将苏维埃政府存放的粮食交给民团。在取得确凿证据后,闵丹桂立即组织召开群众大会,将两名可耻的叛徒进行公审、执行枪决。并以县苏维埃政府革命法庭名义将他们的罪行进行公告。群众闻之,无不拍手称快。有力打击了反革命的嚣张气焰,大长了革命群众志气。她敢于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顾个人安危。因抵制张国焘判决参与黄麻起义的领导人为改组派,于1933年9月在“肃反”扩大化中被错杀,解放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现存完好的我党历史上最早的革命法庭布告——“黄安县苏维埃政府革命法庭布告”,就是由时任法庭庭长闵丹桂于1932年7月签发的。这份《布告》为国家一级文物,现存放在红安县博物馆。

夏国仪,名聪,女,高桥夏家湾人,我党最早的共产党员女法官英烈。1925年经王秀松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被选为黄安县农民协会第一届执行委员。1927年,带领农民协会两次攻打龙潭寺,惩治作恶的和尚。4月,担任黄安县妇女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并被选为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委员,参与临时革命法庭和七里坪革命法庭的审判工作。“黄麻起义”被镇压后被迫到武汉亲戚家中避难,被叛徒发现告密入狱,在狱中受酷刑不屈服,年底于武汉被害。   

秦绍勤,名基元,七里坪福德院墙村人。1925年在姨父邹香山教育下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2月,任四区农民协会主席,4月,七里坪革命法庭成立任革命法庭审判官。8月,七里坪工会成立,秦为负责人之一,和郑行瑞带法庭执法队将七里坪商会会长李业阶抓捕,在革命法庭亲自主持公审后镇压。1927年冬,在乔儿寺被国民党军队逮捕。对秦施以酷刑,逼其交出共产党员名单,不供。在鞭抽、铁铬、脚被钉在门板上的酷刑下,秦仍回答:“打死我,老子也不投降。”腊月初三,秦被绑在电线杆上,开膛剖肚,挖出内脏,头悬在七里坪西门城墙上示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红安县人民政府为纪念秦绍勤,在七里坪长胜街北端立碑。碑文为:“英雄秦绍勤,开膛剖肚在北门,宁愿自己死,不连累别人。”

戴雪舫,红安县七里坪上戴家村人,是黄麻起义主要领导人之一戴克敏的父亲,参加过辛亥革命首义。将自己的儿子戴克敏送给董必武带到武汉读书,加入了共产党,又在儿子的带领下自己加入了共产党,和秦绍勤、张南一一起在七里坪领导革命斗争,一起参与革命法庭的创建工作。他全家有14人参加革命,有11人为革命牺牲,有2人在革命的工作岗位上病故,只有他的女儿戴觉敏参加革命直到胜利。他自己于1932年在河南省新集为掩护七里坪列宁高级小学学生转移被敌机炸伤,经抢救无效牺牲。

记得第一次随行和陪同我观看时的红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秦基楚说的话:“那个时期,七里坪革命法庭早被敌人恨得咬牙切齿,面对报复,法庭法官们置生死于度外,临危受命,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先后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时间最长的任职也不足一年,最短的不到3个月。我们的心情无比悲伤,他们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难忘第三次参观时随我同行的省女法官协会秘书长王云说:“疾风知劲草。烈士法官们壮怀激烈、惊天动地的故事永不过时,永远都是生动的一课。”

“在那个硝烟弥漫的年代,生命从来不是掌握在自己手中,但国家的命运却掌握在这些大义凛然的生命当中,为了祖国的光明,这些烈士法官甘愿化作星星之火。”那次随行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巡视员任清水的动情话也在耳边回响:“盛世里,依然刀光剑影,但他们在烈火中永生,为祖国点亮了梦想!共和国的历史长卷里,他们的名字犹如一颗颗珍珠,镶嵌在改革开放的新的长征路上。”

七里坪革命法庭陈列馆内还有一位先烈照片格外醒目,他就是人民检察官先驱、“国家公诉第一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检察史上最早的国家公诉员、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国家公诉处处长程玉阶。而七里坪革命法庭设置的国家公诉处和国家公诉员,产生了公诉的雏形;审判合议、公开审判、辩护制度、人民调解、当庭宣判、死刑复核等我国法治体系中独具特色的很多制度原则,都能够从七里坪革命法庭的司法实践中寻找到源头。

程玉阶,又称程汝阶,湖北省麻城麻城市乘马岗镇人,1928年4月参加革命,1928年10月,任中共黄麻县乘马岗区委书记,1931年7月任鄂豫皖区革命法庭国家公诉处处长。1931年冬牺牲。1931年7月1日,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召开了鄂豫皖区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人民委员会,人民委员会下设有革命法庭,在革命法庭中担负人民检察职能的就是国家公诉处,履行职责的是国家公诉员,程玉阶当时任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国家公诉处处长。这与同一时期中央苏区政府中关于检察机关和人员的设立相比,略早了四个月。四个月后,即1931年11月7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在江西瑞金召开了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制定了《裁判部暂行组织及裁判条例》,规定了检察机构的设置及职权。

1931年,程玉阶所领导的国家公诉处就曾“积极运用公诉职能,严厉查处革命工作人员贪污、浪费、腐化、放弃职责、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和形形色色的官僚主义”,出庭支持公诉赤诚县(现商城县)杨山煤矿经理高振武贪污销售款1000元一案。经革命法庭审判,高振武被判处死刑。    

另外还有两件发生在1931年的反腐败案件。一件是当时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一名司务长,利用采购物品和掌管伙食之便,贪污大洋20块。工农监察委员会核查账目时案发。该司务长被判死刑。另一件事是湖北省红安县箭厂河黄谷畈红军被服厂女工方某,经常偷偷将被服及针织物品带回家,供自己和家人所用,群众检举揭发,方某被处以死刑。

2012年,麻城市人民检察院、麻城市乘马岗镇政府向民政部门申报程玉阶为革命烈士,民政部审核后确认程玉阶为革命烈士,并将程玉阶录入革命烈士名录,列入中华英烈网,2014年12月,民政部为程玉阶烈士下发一副墓碑。我们将永远怀念他。


(四)

七里坪革命法庭和张南一、闵丹桂等一位位法官烈士,使党的司法工作深深地植根于最广大人民群众这片深厚的土壤,不断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最终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辉煌胜利,是人民法院发展史上宝贵的精神财富,具有历久弥新的魅力。

中国革命第一法庭旧址具有自身的独特价值,1988年就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每年前来参观和缅怀者络绎不绝。特别是近5年来,社会各界人士达6万余人次,仅来自京、津、沪和湘、鄂、赣等四级法院、检察院的参观干警就有数千人次。

图片6.jpg 

图为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干警代表参观学习七里坪革命法庭时留影


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6月27日发发文命名红安县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为“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后,该基地所在的省、市、县三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2018年10月省高院召开党组会就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后,并拔款30万元促进建设。红安县人民法院聘请了县原党史办主任周少怀、县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秦基楚和红安县七里坪长胜街专职讲解员为革命法庭传统教育基地兼职讲师。红安法院集体创作编排情景剧《薪火》,以舞蹈、音乐等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再现革命法庭的历史、底蕴。代表黄冈法院到武汉参演湖北法院庆祝建国70周年朗诵会,荣获组织奖、二等奖、优秀表演奖等多个奖项。

     2020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来到红安县参观了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他表示,人民司法从这里走来,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承革命传统,发扬优良作风,牢记群众路线,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践中践行使命、体现担当。

2020年12月,七里坪革命法庭被授予“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日下午举行“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授牌交接仪式结束后,院党组召开专题会,听取七里坪革命法庭保护利用暨陈列馆建设情况汇报。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表示:省法院将成立工作专班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及时与最高法院和湖北省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实物、史料的收集力度,充分挖掘革命法庭历史及人物事迹,进一步充实和丰富纪念内涵,将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打造成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史宣传教育的重要基地。

在红色的热土上,红安县人民法院始终在传承中汲取力量,全体法官和干警在深入学习党史中领悟红色精髓,瞻仰法庭旧址,重温入党誓词,将红色基因融入血脉,让革命法庭红色基因薪火相传。爱党、爱国、爱人民和忠于法律、坚守公平与正义之心永远不变。

如今,七里坪人民法庭就建立在七里坪革命法庭西北1000多米处。三层办公大楼配备了现代化的法庭设备,司法功能齐备,便民设施健全,现代化气息浓郁。法庭还设立了红安县最早的巡回法庭——旅游巡回法庭,把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七里坪人民法庭正门旁的墙壁上,“万众一心,紧跟党走,朴诚勇毅,不胜不休”几个红色的大字,正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夺目的光芒。“工作在这片红色的土地上,我们使命光荣。我们基层法官会传承好‘中国革命第一法庭’法官先烈们的遗志,努力服务老区,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党放心,让老区人民满意。”现任该庭庭长程红斌如是说。

1663318791853022.jpg 

作者近照


作者简介:唐业继,系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法官文学艺术联合会理事,湖北省法官协会秘书长。



喜欢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