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个养鸭人遭遇强拆的故事
元月12日上午,我和老伴从木棠镇骑行回白马井镇家。途经新洲镇黄玉村时,被一阵阵“嘎嘎嘎”的鸭叫声所吸引。透过公路边的树林,只见一个“L”型池塘上,游着一群群鸭子。岸坡边,鸭场上的鸭子密密麻麻,数不胜数。
上图为新州镇黄玉村口的门楼——这是我在海南看到的最豪华、造型最现代的乡村门楼。
蓝天白云下,鸭群搅皱了一池清水,鸭声喧闹了安静的村落,好一个环境清新,满是人间烟火气的养鸭场。
走进鸭场,成群的鸭子被不速之客的我们惊吓的四散飞跑,“嘎嘎”乱叫。女主人很友善,没有责怪我们,还打电话喊来了她的丈夫陈老板。
陈老板约四十岁,中等身材,肤色微黑,朴实厚道。他一脸微笑的回答我们的欲知和未知。
陈老板告诉我们,这个鸭场是向村里暂时借用的,养了4000多只蛋鸭。那个深绿色塑料瓦搭盖的低矮鸭棚,有300平米。每天早上从鸭棚里可以捡3200多个鸭蛋。
2023年底,陈老板建在黄玉村另一个地方的养鸭场被勒令拆除了。他说:“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在海南督察。他们要我接到通知的第二天就自行拆除,否则开推土机来强制清除。”
作者对话陈老板(左)
陈老板请求宽延几天,让他有一点准备的时间,以减少一点损失,但当地政府并未接受他的这一合理诉求。
我问为什么?问他是违法经营了还是污染了环境?陈老板说,是卫星监测到他家鸭场、鸭棚建在耕地上,占用了农村耕地。
我问是耕地吗?陈老板说不是耕地,是闲置的荒地。虽然他说明了,也争辩了,但人微言轻不管用。他没有办法,只得请人来忍痛拆除,一下子损失了近10万元。
陈老板夫妇有4个孩子,两个大女儿,两个小儿子。女儿在海口、儋州读书。夫妇俩辛辛苦苦,全靠一双手养鸭、卖蛋谋生,供孩子读书、养活一家人。按小鸭蛋七八毛钱一个,老鸭蛋一元钱一个的批发价,要卖多少个鸭蛋才能收回这10万元损失啊?!
我听后心情难以平静,在自己村里没有耕种的土地上养鸭犯了哪条王法?多年职业记者的经历和素养,使我对当地政府这一“作为”的合法性产生了强烈的质疑。
我上网查询得知: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
据此可见,当地政府对陈老板鸭场的“拆除”行为是违法的,是瞎作为,乱作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陈老板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可以要求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防止、遏制和纠正一切随意而为的人治现象,才是一个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和应有之举。
作者简介:周家华,男,1951年出生,湖北洪湖人。副研究员、主任记者。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会员、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曾任中国水运报社记者、副社长;长江航务管理局党委宣传部部长;《长江航运》杂志主编。出版有新闻文学作品选集《沧海擷浪》、摄影作品选集《镜头视野》《京杭运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