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人民法院报》创刊30周年”征文
在《人民法院报》创办30年之际,以一名深受其影响和得到实惠的法院干警身份,盼借贵报一角表达我30年来对她的喜爱、被她感动、为她骄傲、向她致以祝愿的内心情怀。
我喜爱《人民法院报》。
1991年,我在湖北咸宁中级法院从事信息、调研和法制宣传工作,身兼多职,任务繁多。因此把看报纸、阅杂志、读书籍、学文件、写稿子作为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的主要途径。我认为《人民法院报》是以上成长阶梯和平台的“最佳选择”。于是我成为当时40多万订阅者中的一员,每周在与单位科室干警“分享”后,还利用业余和星期日再次“利用与分享”:一方面,分类摘抄与剪辑《人民法院报》文章;另一方面,通过邮局与全国各地的近百名集报爱好者保持联系,把《人民法院报》作为相互交流和交换有关报纸的主要内容。我现在已有数千种报刊,仅“创刊号”就有数百种。当《人民法院报》创刊20周年时,应报社征集启事,我把收藏的《人民法院报》创刊号捐赠寄给了组委会,不久后当看到《记者生活》中点名赞许了我的这一行为段落时,一种无比高兴的心情顿时绽放成快乐笑容的花朵,觉得本职工作原来就属于一种美妙与幸福之中的生命职场。
唐业继(左二)接受“湖北省优秀法官”表彰证书
我被《人民法院报》所感动。
1993年 8 月,我第一次向《人民法院报》投稿,没想到如“电报”般的只有100多字的“全文”很快在9月3 日的《人民法院报》第二版刊发,这张报纸至今保存完好,标题是《咸宁法院“参谋”立功多》。这篇“萝卜条”对我的工作起了大作用。这之后开始有干警主动为我提供写稿线索和素材了,我也开始细心琢磨《人民法院报》第一至第四版各栏目用稿内容和要求,包括新闻图片,有针对性地写稿投稿。不久,《人民法院报》一版“简明新闻”栏目发表了《咸宁特大骗税案有果》等消息,第四版文学副刊接二连三发表了我写的《是文学给了我青春——访著名作家徐迟》《诀窍是琢磨—访作家刘富道》《龙港情》等散文、随笔、组诗。投寄的新闻照片也多次被采用。之后,有多位编辑老师还给我来信来电和约稿改稿。对我的工作和写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指导和帮助,我的工作因此有了一些成绩和进步,本人当年加入了咸宁地区作家协会,被咸宁电视台、咸宁报社、咸宁地委办公室聘为特约记者、通讯员和信息员。同时又引起了本单位和上级法院有关领导的重视和好评,当年立二等功一次,并被评为首届“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十大先进个人”,在首次全省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以《多写稿快写稿写好稿》为题,作了一个多小时的典型经验介绍。不久我担任了咸宁中级法院政研室副主任。
我为《人民法院报》骄傲。
1996年“严打”期间,我被湖北高院抽调到宣传处从事开展“严打”宣传工作,当看到“人民法院报湖北记者站”铜牌悬挂在宣传处门旁时,心中充满了写稿的力量和信心,仅一个多月,我在各级媒体发稿60多篇,第一次联名“顶头上司”上了《人民法院报》的“头版头条”。被省高院颁证嘉奖一次。同年还助力我做了7件实事,如组稿、编印打击车匪路霸专刊;执笔《咸宁地区志审判章》;创办《鄂南法院报》等。当年被评为“湖北省优秀法官”,成为全省法院系统在综合岗位获此殊荣的第一人。
1998年8月18日,我又被抽调至省高院宣传处和法院报记者站从事抗洪救灾宣传工作。一到省院报到后,就住在办公室,日夜加班写稿,仅2个月就在当时每周只有4期的《人民法院报》及《法制日报》《湖北日报》《湖北人民广播电台》等发稿120余篇,质量有了新的提高,有几篇还得到了分管院领导的批示,给予了肯定与表扬。在处领导的带领下,在报社领导和编辑老师的关心、支持下,仅在《人民法院报》就有5篇头版头条和一个整版与读者见面。有一天在《人民法院报》和《湖北法制报》竟在一、二、四版同时登出2-3篇文稿。更难忘的是1999年11月,宣传处、记者站因抗洪宣传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一次,我个人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2002年初,我正式由中级法院调到了省高级法院从事宣传工作,并分工负责鄂东南片区的中、基层法院的宣传报道和《人民法院报》的年度征订发行工作。我不但写稿,还要组稿、编稿、起草有关领导会议讲话稿和负责高院机关大部分照相任务以及舆情协调的“消防灭火”工作。从这段时间开始,我不但感到记者是一份社会职业,更是一份社会职责。
2003年5月,我从《湖北日报》及所属的《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农村新报》等媒体的报道中发现“毒鼠强”接连致人死亡的消息后,敏感地意识到这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于是迅速联系有关法院部门和人员提供数据与案例,在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后,很快形成了《查禁“毒鼠强”刻不容缓》,第一时间传真给《人民法院报》记者部。2003年6月12日《人民法院报》第三版“读者之声”首条发表。为进一步扩大影响,产生应有反响,引起“顶层设计”的可能,我又迅速对该信进行整理,并投寄给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办公厅,引起了中央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3个月后,国务院为此专门发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查禁“毒鼠强”活动,湖北省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为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邓道坤。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此发布了《关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毒鼠强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2004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毒鼠强”案件40余件,依法判处了一批罪犯,有效遏制了“毒鼠强”案件的蔓延势头,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同年,这一成效还被写进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法院为表彰我在法制宣传工作中作出的突出贡献,为我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唐业继表演《快板书》
我以《人民法院报》为“富矿”。
2014年,院机关成立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史陈列馆”建设工作专班。我作为成员之一,分工负责做好拟定总体布局方案和收集部分实物、资料、图片以及文字起草等工作,拟定各大、小专栏的设计模版,3个大部分33个小板块,共展出自建院以来的珍贵照片、实物、文书材料400余份。其中大量来自于《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和报眼渠道,列入馆藏精品和“法宝”的就有30多份。仅在陈列馆“司法公开”“司法改革”“抗疫风采”“审理大要案”专栏与展柜中就有20多份,且显十分珍贵。院史馆被评为“湖北省首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本人被省法院党组记单项三等功一次。
2016年在湖北省法官协会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建言、宣传、平台、保障”努力工作,在院党组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承办的调研、申报红安县七里坪革命法庭为“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非常成功,如期挂牌。执笔的专题片《烈火真金》解说词和组织的拍摄团队工作出色,此片2021年被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编入《人民司法百年画卷》展播,成为中国人民法院历史长河中的一朵浪花。本人被评为“湖北省2016-2020年六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党组织给予我的肯定、鼓励和荣誉,都与《人民法院报》息息相关。在人民法院报迎来30周年生日之际,谨以此文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以及诚挚的祝福。祝愿人民法院报越办越好!
作者简介:唐业继,系湖北省法官协会秘书长。